日期:2021-11-19
101.什么是合同信托?
答:合同信托是指当事人以合同方式设立的信托,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以设立、变更和终止信托关系为内容的书面协议,是目前最为常见的信托设立方式。一般而言,先由委托人和受托人以合同的形式,形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包括确定信托目的、确定信托财产、确定受益人等,再基于书面协议的结果成立信托。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以一笔资金与公司股权成立家族信托,将这笔资金和股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信托财产管理的收益作为儿子的生活费,这种以合同形式成立的信托即合同信托,合同一旦签订一般不能随意更改和撤销。
102.信托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吗?
答:可以。根据信托利益是否由委托人自己享有,信托可以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自益信托中,是由委托人自己作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受益人就是委托人本人;他益信托中,是由委托人以外的为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例如,小信将一笔资金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目的是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约定信托的收益归小信自己所有,那么这个信托就是自益信托;如果小信指定他的儿子为信托受益人,信托目的是为了儿子能够获得这笔财产的本金和收益,那么这个信托就是他益信托。自益信托在存续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它撤销或解除;但在他益信托中,除非一开始委托人保留了撤销或解除权利,否则存续期间一般无权撤销或解除信托。
103.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哪些业务,最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答:信托公司的业务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属于资产管理业务范畴。而固有业务是信托公司的自营业务,它是指信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并从中获得利息收入与投资收益。从当前我国信托行业整体运作情况来看,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信托消费者通常接触的都是信托业务,因为消费者是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或处分。
104.在我国,信托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有何独特之处?
答:信托公司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信托业务灵活、设立方式多样,设立信托可以采用信托合同、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等书面形式;二是信托业务受托财产多样,本外币资金、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财产都可作为受托财产来设立信托;三是信托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