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25
第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第二,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采取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他人替您办理业务时,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第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第四,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五,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第六,远离网络洗钱陷阱。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第七,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