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日前全文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共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决定。
文件提出,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水利投入总量和增量要有明显提高。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