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03
近年来,在世界大富翁婚姻变故等事件的报道中,人们经常能看到家庭信托的身影,家族信托这一名词也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内大众所熟悉。事实上,除了传媒大亨默多克,象比尔·盖茨、洛克菲勒家族家族、钢铁大王卡内基家族、希尔顿酒店创始人康拉德·希尔顿等等都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实现财富的保值和传承。在香港地区,也不乏通过设立遗产信托成功实现了家族企业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的案例,如长江实业的李嘉诚家族、香港船王许爱周、英皇国际的杨受成等。
家族信托雏形最早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罗马法》将外来人、解放自由人排斥于遗产继承权之外。为避开这样的规定,罗马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移交给其信任的第三人,要求为其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行对遗产的管理和处分,从而在实际上实现了遗产继承权。在美国家族信托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到现在也有上百年的历史。尽管在中国大陆地区家族信托发展历史仅10余年,但据统计,未来3年中国高净值人士人数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20%,未来将有更多的国内富裕人士参与家族信托,从而享受到其带来的风险隔离和家族财富传承等红利。
一、家族信托的优点:
从欧美成熟信托操作案例中可以看到家族信托可以帮助高净值客户实现以下目的:
1、避免“富不过三代”情况出现。据统计,大多数富二代都不愿意子从父业,企业家面临放手让子女追求自己感兴趣的人生方向的现实要求。
2.退休计划,储蓄安排;
3.减少个人财产拥有量,因而在面对不可预见的第三方财产诉求时,可以尽可能少地暴露自己的财产;
4.合法分流收入;
5.提前布局,应对未来的遗产税征收;
6.起到类似于“婚前公证”的效果,在传媒大亨默多克离婚案件中可见其魅力;
7.慈善用途,如巴菲特基金会、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等都能看到家族信托出色的地方。
二、国内家族信托要素及步骤
基本来说,家族信托涉及到以下主体:信托委托人(家族信托创设人),信托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信托财产托管银行,信托公司、投资顾问/管理委员会/家族信托办公室(下文以投资顾问作代表)负责包括投资策略在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要素基本为:
信托委托人资格:从目前国内已经开始操作家族信托的机构来看,对委托人要求门槛大都为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期限:20-50年,最长都不超过50年。
类型:单一信托,可设为可撤销/不可撤销信托两种。
家族信托操作步骤主要为4步:
第一步,委托人将资金类和可转移的金融资产列入家族信托可交付的信托财产范围,设立家族信托。
在家族信托设立初期,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和目的,结合信托财产的自身特点,合理进行产品创新,开发技术含量高、个性化的家族信托产品。委托人可就信托资产投资提出一定的收益目标或投资策略,也可通过设立约定条款约束后代行为、延续家风。比如,下一代必须考上父母列出的几所大学并且不断深造,则子女能从家族信托中分配更多的钱。子女结婚时会有结婚基金,子女创业时会有创业基金等等。热衷慈善事业的委托人如洛克菲勒家族则严格限定在子女30岁以前,信托财产的收益除了用于支付子女学费和生活费外,还分别捐赠给数个指定的慈善机构。
第二步,投资顾问按照委托人设立信托时的要求自主决策或者与委托人商议家族信托资产的运用方式,获取的收益将直接进入信托财产内。投资顾问每年根据投资决策收取不同费率或者收取年费,托管行则每年从信托财产中收取托管费。
第三步,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执行分配信托收益指令。按约定向委托人披露资产运用情况报告。
第四步,信托到期终止,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配或延续。
从此我们可以看到投资顾问的重要性,所有成员首先应保持绝对的客户信息保密,其次,因为客户的资产大多全球布局,需要非常专业的税务筹划、法律咨询以及全球投资经验,对投资顾问成员专业素质要求极高。由于投资顾问大都只为一个或少数家族提供服务,管理成本较高。
需要说明的是国外常见的家族信托基金会和国内的家族信托不完全一样。这里仅列举三点:首先,基金会没有存续年限,只要保持注册状态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而信托是有信托期限的,一旦信托期限到了,信托资产需要安排到另一个信托或者清算直接分配。再者,信托受益人拥有信托受益权,当受益人联合起来时可以更换受托人,这样的结果有可能会违背信托委托人最初设立信托的意愿。再次,信托如不能成立,则资产将返回委托人,可基金会不存在的时候则需要有关部门处理资产的分配等等。因此,委托人在决定设立家族信托时,应该分清楚区别。
另外,股权信托在企业传承中所达到的家族整体对企业控制的效果、财产隔离效果和股权集中的效果等,是其他传承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但由于目前国内缺乏信托登记制度,致使家族财富中股权等非资金的财产无法设立信托。实践中只能以资金财产设立信托,这成为阻碍家族财富管理运用的障碍。尽管中国家族信托领域的建设还不够完善,但家族信托本土之路的开启,还是让国内高净值人群的境内资产有了传承与保障的更多选择。
三、结论
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3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约有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已经开始考虑财富传承,而这一比例在超高净值人士中更高,接近二分之一。
面对如此庞大的客户需求,国内信托公司和银行纷纷开展了关于家族信托业务的研究,可以预见,未来将有更多的家族信托产品陆续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