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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转型发展中的结构之变

日期:2015-02-05


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 周小明

信托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业务结构优化,系统风险可控,转型态势良好。

2014年,在经济下行和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信托业结束了自2008年以来的高速增长阶段,步入了转型发展的阶段。2014年4月8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明确提出了信托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可以说,2014年是信托行业全面布局转型发展的“元年”。日前,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表明: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信托业主要业务数据发生了较大的结构性变化,信托规模再创历史新高,业务结构继续优化,系统风险可控,行业发展平稳,转型态势良好,同时,信托业也面临着增幅放缓、业绩下滑、个案风险增加等方面的挑战。

一、增速放缓下的平稳增长

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和人均利润)增幅均有较大幅度回落,但总体实现了平稳增长,并再创历史新高。

(一)信托资产。2014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2055.88亿元),较2013年末的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28.14%;较2014年3季度末的12.95万亿元,环比增长7.95%。但是,资产规模的增幅明显回落,较2013年末46.05%的同比增长率,2014年同比回落了17.91个百分点;从年内季度环比增速看,2014年前三季度也一直延续了自2013年1季度开始的持续回落态势:2014年1季度为7.52%,2季度为6.40%,3季度为3.77%,4季度环比增速则有大幅度回升,为7.95%,企稳迹象明显。信托资产增幅放缓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弱经济周期和强市场竞争对信托业传统融资信托业务的冲击效应明显加大;另一方面是旧增长方式的萎缩速度与新增长方式的培育速度之间的“时间落差”,即新业务培育需要一个过程,其培育速度目前尚滞后于旧业务萎缩速度。如何加快转型进程,是信托业未来发展的核心挑战。

(二)经营业绩。从营业收入看,2014年末,信托业实现经营收入954.95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14.04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832.60亿元,同比增长14.69%,但较2013年末的30.42%的同比增长率,同比增幅回落了15.73个百分点;从利润总额看,2014年末,信托业实现利润总额642.30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9.45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568.61亿元,同比增长12.96%,但较2013年末的28.82%的同比增长率,同比增幅回落了15.86个百分点;从人均利润看,2014年末,信托业实现人均利润301万元,相比2013年的305.65万元,小幅减少4.65万元,首次出现了负增长。2014年度信托业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信托资产增速持续放缓,增量效益贡献下滑;二是信托报酬率呈现下降之势,量降的同时价也开始下降,信托报酬的价值贡献下滑。这说明信托业转型发展所需的内涵式增长方式尚未最终成型,新增长方式下的业务不仅还没有“放量”,也没有“放价”,这也是信托业转型发展道路上的巨大挑战。

二、效益下滑下的文化坚守

与信托公司经营效益增速下滑的情况相反,2014年度,信托业给受益人实现的信托收益却稳中有升。就已清算信托项目为受益人实现的信托收益总额而言,据银监会统计,2014年,信托行业共为受益人实现4506亿元的收益,相比2013年度的2944亿元,增加了1562亿元,增幅达53.06%,远高于信托业自身业绩的增幅;就已清算信托项目为受益人实现的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而言,近年来一直比较平稳,大致保持6%~8%之间,2014年度则呈现出“稳中有升”的势头:1季度为6.44%、2季度为6.87%、3季度为7.92%、4季度为7.52%,全年平均达7.19%。相比之下,信托公司实现的平均年化综合信托报酬率则呈现出持续下降的势头:2013年1季度为0.85%,2季度为0.78%,3季度为0.76%,4季度为0.71%;2014年1季度为0.54%,2季度为0.62%,3季度为0.55%,4季度为0.51%,全年平均为0.56%(以上数据取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数值为样本)。2014年度平均信托报酬率仅占当年平均信托收益率的7.79%,换言之,信托行业每为受益人创造100元收益,信托报酬仅取7.79元。“沧海之水,只取一瓢饮”,正是信托的文化精髓所在。

在信托公司业绩下滑之时,信托产品受益人的收益额和收益率却“稳中有升”,此乃信托业之“喜”。这说明在信托公司自身利益与受益人利益之间冲突时,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恪守了信托的本质,忠实于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以受益人利益为先,表明信托业作为专业的信托机构在经营理念上已经整体成熟,受益人利益为先、为大的信托文化已经根植于信托行业。本着这一经营理念,信托业转型发展中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都只是暂时的,增长方式的转变只是时间问题,这也正是我们对信托业能够跨越不同历史阶段而获得长期发展的根本信心所在。

三、风险增大下的整体风险可控

2014年,因经济下行传导,信托行业个案信托项目风险事件虽然有所增加,但继续保持了平稳运行,整体风险可控,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14年末,有369笔项目存在风险隐患,涉及资金781亿元,占比0.56%,低于银行业不良水平,相比2014年2季度末风险项目金额917亿、占比0.73%,余额和比例均有所下降。信托业系统风险可控,得益于三道风险防线的不断构筑。

(一)固有资本实力增厚。与信托资产增速放缓的情况相反,2014年度信托行业固有资本的增速却明显加快。2014年末,信托业实收资本为1386.52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达20.39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1116.55亿元,增加269.97亿元,同比增长24.18%,较2013年末13.93%的同比增长率,提高10.25个百分点。在实收资本增加的推动下,2014年度信托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到3196.22亿元,较2013年末的2555.18亿元,同比增长25.09%;与此同时,2014年末信托业的固有资产规模则增加到3586.02亿元,相比2013年末的2871.41亿元,同比增长24.89%。信托公司固有实力的不断增强,反映了信托业未雨绸缪,主动增加迎接挑战的筹码,藉此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并为业务转型奠定资本基础。

(二)风险处置能力增强。当个案信托项目出现风险特别是流动性风险时,通常有两种解决方式:一种是简单的“刚性兑付”,另一种是市场化的处置。以往的个案信托风险,信托公司较多地采用了“刚性兑付”策略,这也是信托业遭致诟病的原因之一。然而,这种情况在2014年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更多的信托风险事件开始采用市场化风险处置方式,并且效果良好,这反应了信托业风险处置能力的提升。通过并购、重组、法律追索、处置等不同方式,对信托项目风险进行市场化化解,原本就是信托业尽职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既能提升信托业作为受托人的主动管理能力,又能逐步弱化“刚性兑付”,推进行业的成熟,从而从根本上防范信托业的风险。

(三)行业稳定机制建立。2014年度,银监会推进信托业“八项机制”建设,即“公司治理机制、产品登记制度、分类经营机制、资本约束机制、社会责任机制、恢复与处置机制、行业稳定机制和监管评价机制”。“八项机制”每一项均能提升信托业的风险控制能力,特别是2014年底以“信托业保障基金”及其管理公司成立为标志的“行业稳定机制”的建立,更是将信托业的风险控制机制从公司层面提升到了行业层面,藉此可以有效防范信托业的系统性风险。

虽然转型中的信托业单体产品风险暴露增大,但是信托产品之间风险隔离的制度安排以及信托业雄厚的整体资本实力、风险处置能力的整体增强、行业稳定机制的建立,正是信托业能够控制整体风险、不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根本抓手。

四、市场变化下的结构优化

(一)信托客户的“三足鼎立”。从信托财产来源看,2014年度仍然以资金信托为主、财产信托为辅。2014年末,资金信托规模为13.04万亿元,占比为93.28%;管理财产信托规模为0.94万亿元,占比为6.72%。这反映我国目前的主要信托财产类型仍然为资金,非资金类的信托财产尚较少。原因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我国目前非资金类财产主要属于生活资料(如住房)和生产资料(如股权、固定资产等),其信托需求不明显;另一个是制度障碍,有较强信托需求的非资金类财产,如不动产、股权、应收账款等,由于信托财产过户制度、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以及信托税收制度等不健全,阻碍了其进入信托市场,其信托需求被抑制。近年来,财产信托占比一直徘徊在3%~7%之间(2010年的占比为4.86%,2011年为3.55%,2012年为6.50%,2013年为5.49%,2014年为6.72%)。不过,随着制度不断健全和金融创新不断推进,预计财产信托的比例将逐步提高。

从资金信托的客户结构看,“单一大客户驱动的单一资金信托+合格投资者驱动的集合资金信托+银行理财客户驱动的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构成的“三足鼎立”的布局继续呈现。2014年度,单一大客户驱动的单一资金信托占比40.44%,集合资金信托占比30.70%,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为22.14%。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度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有了明显的提升,相比2013年末的24.90%占比,同比增幅提高了5.80个百分点;从历史数据看,2014年度集合资金信托的占比还创了历史新高。历史上,集合资金信托占比最高的年份是2011年,为28.25%,以后年度一直在20%~26%之间波动,2014年度占比首次突破了30%。与此同时,2014年度单一大客户驱动的单一资金信托占比有明显下降,较2013年末的49.59%占比,下降了9.15个百分点;而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则与2013年末20.03%的占比,仅有小幅上升。长期以来,信托业遭致诟病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主动管理能力不足,而判断的基本标准就是集合资金信托的比例不高。2014年度在信托资产总规模增速下滑的同时,集合资金信托比例却加速提升,并创历史新高,表明信托业为适应市场变化而加快了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的步伐,转型效应明显。

(二)信托功能的“三分天下“。从信托功能看,2014年度,融资类信托占比继续下降,首次降到了40%以下,为33.65%,相比历史上的最高占比即2010年的59.01%,降幅高达25.36个百分点;相比2013年末的47.76%的占比,降幅达14.11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投资类信托和事务管理类信托的占比则稳步提升。2014年度投资类信托占比为33.70%,相比历史上的最低占比即2010年的23.87%,增幅高达9.83个百分点;相比2013年末32.54%的占比,提升1.16个百分点。2014年度事务管理类信托占比为32.65%,首次突破了30%,相比历史上最低占比即2011年的12.75%,增幅高达19.90个百分点;相比2013年末的19.70%的占比,提升12.95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自2014年,过去融资信托一枝独秀的局面已经得到根本扭转,融资信托、投资信托和事务管理信托“三分天下”的格局得以形成。

此前信托业融资信托业务一枝独秀的发展模式,是由当时的市场需求结构决定的。一是主流融资市场(银行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因金融压抑而难以满足融资需求,高质量的私募融资需求巨大,由此催生了信托业私募融资信托为主导的业务模式;二是资本市场因长期低迷而难以满足投资者的收益风险偏好,由此催生了信托业融资信托业务以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为主要的配置模式。但是,自2013年后,信托业融资信托业务模式所依赖的市场需求结构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一方面,主流融资市场的融资功能因金融压抑因素逐步消除而日益扩大,私募融资市场开始萎缩,信托业私募融资信托业务模式的市场发生动摇;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开始走出低迷局势而转向长期趋好,赚钱效应日益显现,加上高净值客户个性化资产配置的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强烈,信托业固定收益特征的非标准融资信托业务已难以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理财需求,客观上要求信托业谋新、谋变。

2014年度,信托业务功能“三分天下”的形成,正是信托业适应理财市场需求结构变化、主动谋求转型的结果。在降低融资信托业务的同时,加大了具有浮动收益特征的权益性产品的开发,现金流管理业务、私募基金合作业务、私募股权投资信托业务、基金化房地产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等资产管理产品均有明显的发展;与此同时,以事务管理驱动的服务信托业务,比如土地信托、消费信托、年金信托、养老信托、公益信托等也均有显著发展。信托功能的多元化,对于信托业的转型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融资信托的大幅度下降,在微观上适应了私募融资市场萎缩的变化,在宏观上消除了长期笼罩在信托业头上的“影子银行”阴影;二是投资信托和事务管理信托的稳步提升,微观上适应了投资者的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和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宏观上预示了信托业转型发展的根本方向。

(三)信托投向的“五大领域”。从信托财产的运用领域来讲,信托公司以其“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总能根据政策和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信托财产的配置领域。2014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表明,13.04万亿元的资金信托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和房地产五大领域,但资金信托投向在上述领域的占比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市场化对信托资产配置领域变化的驱动非常明显。

1.工商企业。2014年度,工商企业仍是资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领域,规模为3.13万亿元,占比为24.03%。但是,占比有明显的下降,相比2013年末28.14%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11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25.82%的占比,环比下降了1.79个百分点。特别是在规模上2014年3季度和4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出现了负增长:2季度规模为3.22万亿元,3季度为3.15万亿元,4季度进一步减少为3.13万亿元。这主要是因为受经济下行影响,工商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信托业对工商企业的资金运用开始偏向谨慎。

2.基础产业。2014年度,基础产业仍是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规模为2.77万亿元,占比为21.24%。与工商企业相同,2014年基础产业投向占比也呈下降趋势,规模也呈现负增长。相比2013年末25.25%的占比,同比下降了4.01个百分点;相比3季度末的21.80%的占比,环比下降了0.56个百分点。期间,2014年3季度末规模为2.66万亿元,相比2季度末的2.72万亿元规模,规模减少了0.06万亿元。资金信托对基础产业配置的减少,与基础产业过度投资、地方债务风险显现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预见,随着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方式和存量债务管理方式调整政策的实施,信托业未来将进一步压缩对基础产业的配置,信托公司对政信合作业务也将更加审慎。

3.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信托的第三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的运用规模为2.27万亿元,占比17.39%。与资金信托对工商企业和基础产业配置减少趋势不同,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的配置则呈现上升趋势。相比2013年末12.00%的占比,同比上升了5.39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15.73%的占比,环比提升了1.66个百分点。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运用的增加,主要源于信托业强化金融协同、金融业投资及其资产运用波动不大和回报稳定等市场因素。

4.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资金信托的第四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规模(按投向统计)为1.84万亿元,占比为14.18%,其中:债券投资占比8.86%,股票投资占比4.23%,基金投资占比1.09%。与投向金融机构相同,资金信托对证券投资的配置近年来一直呈现上升趋势。相比2013年末10.35%的占比,同比增加3.83个百分点;相比2014年3季度末的14.27%占比,环比基本持平。资金信托对证券投资占比的提升,主要缘于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显现以及投资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等市场因素。

5.房地产。房地产是资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领域。2014年度,资金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规模为1.31万亿元,占比为10.04%。与其他领域的配置不同,资金信托对房地产的配置近年来表现一直比较平稳。相比2013年末10.03%的占比,小幅上升了0.01个百分点,基本持平;相比2014年3季度末10.38%的占比,环比又小幅下降了0.34个百分点。资金信托对房地产配置的上述特点,与房地产市场的短期波动平稳、中长期风险暴露增加的特点有关。随着今年2季度开始暴露的房地产行业风险,预计资金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今后或将更为谨慎。

从信托资金投向看,2014年度投向非实体经济部门的规模为4.11万亿元(包括金融机构及证券投资),占信托总规模的29.40%;投向实体经济部门的规模为9.87万亿元(包括工商企业、基础产业等),占信托总规模的70.60%。信托业依然是实体经济的坚定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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