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理财资金仍可参与新股申购,但《通知》中并未注明新股申购后可持有的时间。不过据权威人士分析,银行通常会与投资者有相应约定,持有新股的时间不会太长。
理财产品门槛提至10万元
为在引导高端投资者审慎投资的同时,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的保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进行分类。
对于无投资经验的客户,银行不得向其销售理财产品;对于有投资经验的客户,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据记者了解,此前理财产品的销售起点为5万元。
《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在充分分析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的基础上,确定理财资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合理进行资产配置,分散投资风险。商业银行应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不得投资于可能造成本金重大损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以及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此外,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银行贷款,或者用于向单一借款人及其关联企业发放信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发售银行资本净额的10%。
股票类理财资金权重较小
尽管《通知》的出台,会让部分正在洽谈基金销售业务的银行和基金公司受到一定的影响,但一位基金管理公司的销售部负责人称“影响不会太大”。他表示,如果基金销售定位于比较成熟的投资者,那么多数基金公司是选择与私人银行合作,所以对基金公司的影响不大。
据了解,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理财客户达到230万人。不过,这其中,与股票相关的理财产品占比很小。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理财资金通过各种方式与股票相关的比重约占整个理财市场的6%左右,占A股的总市值只有0.2%。所以《通知》规定理财资金禁止投资股票,不会对当前的理财市场产生大的影响。此外,由于《通知》倾向于理财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因此未来债券市场的发展会有一个比较高的需求。
《通知》明确,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理财业务不仅不会因为《通知》的限制而无路可走,反而今后的发展方向会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