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30
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安全快捷的服务,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61号)等要求,经研究我司将启用“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运营专用章”及电子印章,公告如下:
一、我司自2024年7月30日起正式启用“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运营专用章”及电子印章,使用范围为包括信息披露、运营事项函件、单据等在内的信托产品运营事项。
二、我司启用的电子印章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机构认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印章与实体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启用之日起公司使用上述电子印章所签署的文件与使用实体印章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