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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制造“信托基金宝贝”

日期:2009-05-18

  帕丽斯·希尔顿、小约翰·肯尼迪、许晋亨……在媒体的娱乐版经常可以读到他们的报道,而且主题永远是在何处购物、到哪里度假之类。含着金匙出世的他们,不问稼穑却能衣着光鲜的背后,是信托基金的支撑,因此,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信托基金宝贝。

  家族信托基金解放继承人

  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增加家族的财富,因此他们会尽量给后代铺路。一个富家子弟的成长路径往往是:进常青藤名校,学习流行的法律和商科;毕业后先进名企实习,学识先进企业的管理运作模式,再进家族企业,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之下强化训练;最后接管家族企业,在职业经理人的配合下打理生意。为帮助富二代接班,不少银行将针对富二代的教育计划作为财富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比如,摩根大通私人银行的Next Gen(下一代)项目已经开办了十多年,在世界各地轮回举行,培训的重点是家族企业的投资和管理;汇丰私人银行每年都会在全球举办两三场“遗产”研讨会,将40名25-30岁的富二代聚在一起探讨投资、财富与遗产、领导能力及家族现状;由美国300户富人家庭和他们的理财顾问联合成立的私人投资者学院(Institute for Private Investors)则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合作了一个项目,针对30岁以上的人群传授理财经验。

  然而,并非每个富家子弟都对经营家族企业有兴趣。他们之中固然有李泽楷、何超琼这样野心勃勃的代表,也有很多人渴望在其他职业方向上发展,比如,巴菲特的儿子霍华德、彼得分别是摄影师和音乐人,无一进入伯克希尔哈撒韦;邵逸夫也因子女无意继承家业而要出售TVB。因此,很多富人借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并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管理资产与分配开支,从而使得家族成员将股东和营运者的角色分开,可以放手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保障继承人即使不经营家族企业也可以生活无忧。家族信托基金中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置一系列复杂的条款,比如规定家族财产不可分割或信托不可撤销,以避免继承人分产导致股权分散、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或因争产导致家庭失和等。

  在欧美等地,家族信托基金的设置相当普遍,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拥有道琼斯公司9.1%投票权的班克罗夫特(Bancroft)家族也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股,这一基金由丹佛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由于婴儿潮一代的富人不断增加,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现象在美国越来越普遍。IBM掌门人沃森曾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他们年满35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与邓文迪的两名女儿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近十年来,家族信托基金的潮流也不断向亚洲蔓延产,很多富人开始借此传承财富。一些官员在上任时,为保证不牟私利,也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如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即把财产以家族信托基金形式交给父亲唐翔千管理。

  在美国,家族信托基金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避税。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可以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避免遗产税和隔代转移(GST)税。有计算显示,由于2007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45%,如果遗产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高达73%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托管的金融机构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是信托资产的1%),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如雷石东的家族信托基金SMR信托(SMR Trust),主要托管人即是维亚康姆公司CEO、雷石东多年的副手菲力普·道曼。

  “败家子条款”约束信托基金宝贝

  伴随家族信托基金的大量设立,产生了众多通过家族信托基金获得大量财富的信托基金宝贝每年的费用。当这些宝贝年幼时,就有一个信托为他而设立。它一般先由一个委托人信任的人或机构管理,直到孩子的年龄足够大(往往是18或 25岁),才可以参与财富的管理。比如,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之子小约翰·肯尼迪生前依靠家族信托基金可以随心所俗地过贵公子的优悠生活,并客串杂志经营业务。他的父亲与叔叔也同样受益于家族信托基金。据约翰·肯尼迪的弟弟爱德华·肯尼迪称,1936年他4岁时,父亲已为他和哥哥分别设立了10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因此约翰·肯尼迪即便在总统任上也无须动用年薪。同样,约翰·肯尼迪的财产也以信托方式留给了子女。

  另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是帕丽斯·希尔顿。尽管她的祖父2007年把希尔顿酒店集团以200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私募集团百仕通(Blackstone),并宣布将名下净资产(约23亿美元)及信托基金的97%捐赠给康拉德·希尔顿基金会,但这并不影响已拥有为己而设的家族信托基金的帕丽斯的生活。

  在香港,作为香港船王许爱周之孙、中建企业主席许世勋之子,许晋亨的收入同样来自家族信托基金。许爱周上世纪40年代创立中建企业,从事地产及投资业务,积累了大量财富,他将名下重要资产,如香港中建大厦、遐宁大厦、亚细亚行、湾仔爱群大厦、中怡中心等楼宇和亚洲货柜股权,置入周兴置业旗下,并以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由许世勋三兄弟共同掌管,家族成员每月在基金内支薪,而不能直接分得遗产。虽然随着金融风暴的冲击,许氏家族的财富已跌至66亿港元,但看来对许晋亨的生活影响不大。

  家族信托基金是对子孙的一种庇荫,但财富有时也意味着陷阱,有可能导致信托基金宝贝们成为纨绔子弟,沉浸在无节制的挥霍中。因此,一些富人在设立朝代信托时会专门设置“败家子条款”(Spendthrift Clause),即禁止受益人转让、授予或者处理信托财产,对受益人的权力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在信托契约设计时,信托机构可以依据父母对子女的期望设定拨放财产的条件,如所发款项使子女只够过中产生活,或只能用于医疗、教育等支出,让子女不会因继承巨款而出现价值观偏差,成为“二世祖”,同时也防止子女因欠债或离婚而损失信托资产,达到“即使你不能拥有这些财产,也没有人可以从你那儿夺走它”的目的。

  由于客户有不同的需求,很多财富管理机构都会度身定做家族信托,设计信托资产的运用方式及分配条件。在一些规定中,受托人甚至可以为保证受益人的利益使用信托的收入或本金。当然,客户也可以指定固定的监察人,以监督受托人是否履约。香港罗氏针织创办人罗定邦1996年4月成立家族基金,选择次子罗蜀凯任委托人,2007年,其四子罗嘉宝之女罗颖怡入禀法院控告身为二伯父没有提供信托基金内物业及资产全面准确的资料,要求他交代账目,显示委托人的选择与公平处事相当重要。

  中国式家族信托基金

  中国眼下正涌现越来越多的富人,家族企业传承也成为富人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未来,想从家族企业经营中抽身的“富二代”或会越来越多,随着相关政策的放宽和财富管理业务的扩张,中国会不会出现家族信托基金和信托基金宝贝?从目前的情形看,已有一些富人进行相应的实践,如陈逸飞身前已经设立逸飞投资信托公司,这一信托目前由其子陈凛掌舵,它不仅是分众的创始股东,还是游泳名将庄泳创办的郁金香传媒、一兆韦德健身的股东。不过,这也使它看起来更像是PE,着重于投资功能,而非家族信托基金传统的财富传承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