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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推动信托公司“独当一面”

  近日,有消息称,银监会已向业内各公司下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修订稿,对信托公司评级提出新的要求,将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分值提高。业内人士表示,这是近期银监会一系列引导“信托公司提高业务水平”动作的延续,由于评级会带来不同的管理措施,今年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提高或将有实质性飞跃。

  评级标准鼓励自主创新据悉,此次《指引》的修订版在信托业务综合管理能力这一指标系中增加了信托报酬率增长率等级要素,盈利能力方面则增加了固有业务收入稳定性的评级要素。同时,为进一步鼓励信托公司做大信托主业,新版评级体系在资产管理要素部分考核中,还将信托业务区分为主动管理信托业务和被动管理信托业务,并增加了主动性管理信托业务规模和规模增长率指标。其中,主动管理类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资产管理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承担了产品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主要管理职责,并收取合理信托报酬的营业性信托业务。

  新的评级体系主要分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5个大的考核指标。在5个分类考核完成之后,监管层还根据各个信托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评级,得出最终结论。各家信托公司在完成评级后将分为六个级别。得分在90分以上的成为一级,而得分在50分以下的为6级。《指引》修订版指出,该综合评级并不是对以上5要素评级结果的加权平均,而是在考虑要素的重要性后综合确定,根据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业务规模和收益情况等,确定同一综合评级级别中不同信托公司的A、B、C档次。

  另外,修订版还引入了对信托公司声誉风险的管理指标,进一步引导信托公司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该评级标准已经完成征求意见,未来在评级标准正式下发后,评级工作随即启动。

  信托公司面临转型机遇事实上,近些年来监管层一直在思考对信托公司发展方向的指引。由于信托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不限制投资领域的金融机构,在业界一直有“金融百货公司”的美誉。然而,由于国内信托公司自身基础薄弱、投资能力欠缺,涵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市场的多元化业务模式,结果变成了“金融杂货铺”。另一方面,在具体业务领域和产品结构上却又呈现高度同质化,不仅同业间恶性竞争,在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中也处于弱势地位,这其中尤以银信合作最为典型。

  沪上某信托公司业务经理表示,在与银行的合作中,信托公司多数没有对等的谈判优势,银信合作基本以银行为主导,银行拿信贷资产项目,自己做产品设计,产品也有销售网点和理财规划师,信托公司只是一个“过桥”的平台,因此没有什么话语权。尽管是这种情况,想和银行合作的信托公司仍然络绎不绝,结果同业恶性竞争就出现了。

  这个问题管理层同样认识到了。此前曾有银监会非银部人士表示,银信合作中大量的业务是受让信贷资产、发放信托贷款,信托公司仅充当所谓的“通道”,拿万分之六到千分之一的手续费。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提高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

  对此,信托资深专家王连洲表示,监管部门一直在鼓励信托公司由融资平台转型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信托公司应积极拓展专业的经营领域,在原来的资金信托、项目融资基础上不妨多尝试一些财产信托、权利信托、基金化投资模式,甚至尝试和开展一些投行业务、居间业务、咨询业务、增信业务等,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真正用好信托制度、用足信托牌照。